我校与淮安经开区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共建协议

发布时间:2023-05-10浏览次数:3806文章来源:人文法律艺术学院

 5月9日上午,我校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举行了“与法同行·法护青春”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副校长梁枫、法文学院院长解瑞卿及师生代表20余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经开区法院政治部主任戴雪兰介绍了经开区法院的概况及普法活动的成果,梁枫代表我校介绍了法律专业的人才培养及社会服务等相关情况,解瑞卿与戴雪兰共同签署了共建协议书,梁枫与经开区法院副院长欧海鸥共同为我校在经开区法院设立的“法律实训基地”揭牌。

 签约仪式后,在法院工作人员陪同下,师生共同参观了经开区法院的法庭、智能控制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涉台纠纷调解中心、速裁法庭及院史陈列室。

此次共建活动,拉开了我校法律专业与经开区法院合作的序幕。在未来的合作期内,双方将依托“法律实训基地”,通过联合党建、庭审进校园、普法讲座、专家讲座、师资与教学团队建设等形式开展合作共建活动。


(文/法律与人文艺术学院:甘渭花,图/胡玲,审核:解瑞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