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第三届“践行周恩来精神模范团队”的决定》(淮文明委〔2019〕17号),我校人文艺术与法律学院法律援助中心团队、会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荣获第三届“践行周恩来精神模范团队”称号。
多年来,我校社团坚持价值引领,始终将周总理崇高风范、高尚品德和伟大精神作为培育学生核心素养的宝贵资源,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践行周恩来精神模范团队”创建活动全过程。积极开展周恩来精神学习实践活动、社会志愿服务,传递社会关爱、弘扬社会正气。
此次两个社团获评“践行周恩来精神模范团队”,是淮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部门对我校社团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被命名表彰的两个社团将继续传承弘扬周恩来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行职责使命,为淮安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奋力开辟高质量发展新境界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图文/党委宣传部:杜沈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