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拟推荐张卫平同志参加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学名师)评选。
公示期为2016年4月13日—19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向学校纪委反映,电话83858866。
人事处
2016年4月13日
经个人申请,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拟推荐张卫平同志参加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学名师)评选。
公示期为2016年4月13日—19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向学校纪委反映,电话83858866。
人事处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