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再次荣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2-06-02浏览次数:3627文章来源:

      我院再次荣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127号)文件,我院再次被授予“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此次先进集体评选经历了学校自评、专家现场考核、学校申报、专家集中评比、公示确认五个阶段。通过现场考核,省就业工作检查专家组对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给出了“领导重视,制度完善,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高度评价。

近年来,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围绕“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实施“一把手工程”, 成立了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就业与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在每年初召开的党代会和职代会上,都将其作为重点工作加以部署,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亦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定期召集系部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就业工作,学习就业政策,分析就业形势,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形成了就业工作顶层设计、部门指导、系部主管的工作模式,构建了以院领导为核心、以招生就业处为中心、各系和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就业工作网络。建立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机制,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学院“年度目标管理”体系,做到年初有目标,每月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考核有结果。建成了淮安市人才市场大中专院校分市场,为毕业生顺利就业创造了良好条件。2010年和2011年在人才分市场共举办了九场大型招聘会,每场招聘会进场单位都在100家以上。另外,邀请企业走进校园举办了120余场专场招聘会,为学生拓宽了就业渠道在学院网站主页上设置了就业专栏,与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链接,达到“每周有新内容,每月有新面貌”的要求。2010年改版招生就业处网站,增加了淮安人才分市场、大学生创业中心等板块,开通了视频面试系统,为学生和招聘单位提供了远程互动交流平台。此外,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相继制定了《应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就业)管理办法》、《大学生创业中心管理办法》、《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毕业生档案管理规定》等制度,为就业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可靠保障。通过这一系列举措,充分调动和发挥了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关注就业,人人参与就业的良好氛围,实现就业工作的全员化,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卓有成效的运行。

(招就处供稿)